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可能引发财产侵权。财产侵权分为直接损失侵权和间接损失侵权。受害人主张赔偿,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方式。我国是法律国家,这方面的条款不断完善中。那么,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失赔偿的特点是什么?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综上所述,财产侵权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情,根据财产侵权法律条款规定,构成财产侵权,责任方要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而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如果不能确定侵权人的,相关人员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做出市场评估。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当欠款人不愿意还钱时,借款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那你知道民间借贷是怎么起诉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怎么起诉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


·贷款合同上没贷款方的名字能算吗?
      贷款合同上没贷款方的名字能算吗?合同成立只是解决了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合同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1、不可以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赔偿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据此,如果已...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进行质押贷款是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想要获得流动资金可以让法人去进行存单质押贷款,也可以是由另外的自然人进行存单质押贷款黑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质押贷款也是需要满足质押贷款的条件的,接下来由我们为您带来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的有关内容。一、 ?个...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直接去法院诉讼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去法院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 一、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能否把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有观点认为,债权人有权仅起诉担保人一人,但主债务人与本案有直接的牵连关系,其也有权参加诉讼,可将其列为第三人。这样既尊重了债权人的处分权,也维护了主债务人的参与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诉...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一、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认定夫妻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在对公民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时候是处罚款,而有的时候又是处罚金。这就让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还是说只是说法不一样,本质都是一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罚金是人民法...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