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伐林木罪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盗伐林木罪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了滥发林木是要罚款的,但是对于罚款的具体金额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二、滥发林木罪是如何认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I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您可以看出,盗伐林木罪罚款没有统一标准,这个要根据盗伐林木的数量才能决定的。而且盗伐林木的价值越多,对于当事人的罚款数额也越大。目前都是按照盗伐林木价值的三倍以上十倍以下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除了要罚款,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要最严重的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一、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就应通过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在欠款纠纷中,债务人延迟付款的行为肯定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最直接明显的损失就是利息损失。所以,很多欠款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就同时提出利息之诉求,但是有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让裁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钱不还这种情况,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拒绝偿还借来的钱财,使借钱者遭受损失,并且很困扰。如果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再经过多次协商后还是不能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但是这样的情况,对于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呢?接下来由的我们...


·一、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一、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


·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我们不难在新闻上看见中国的人口增长迅速,但是实际的利用资源有限,国家为了减少社会压力对于普遍超生现象作出一些规定,为了控制人口对于养育多个子女的家庭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性质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


·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自然灾害,在救灾的时候,民政部门会下拨被褥、食品等救灾物资。这些特定物资是要专款专用的,不能随便挪用的,否则情节严重,会构成严重,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据刑...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对于他的立案标准,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江苏省挪用公款的相关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行为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文。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欠钱不还不愿意打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愿意打借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不愿意打借条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


·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有欠条起诉流程
      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有欠条起诉流程 欠钱问题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债权人拿着欠条找债务人还钱的时候,债务人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迟,债权人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就会采取法律手段。那么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
      1.无借款人或者无贷款人的借据如何认定其效力?  借据上如无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贷款人虽持有这种借据,但被指认的借款人不予承认,又无其他证据证明谁是特定的借款人的,该借据无效,如有其他证据证明被指人的借款人就是实际借款人的,如通过笔迹鉴定,该借据确为被指认的人所书写的,可以认定书...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法律中对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