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指现有的抚养费已经不能够满足或者超出了被抚养人的客观需要。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的承受能力或者收入水平提高,那么其就可以负担新增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只有具有了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变更抚养费起诉需要的证据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三、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法定情形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条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条件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此种变更抚养权条件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综上所述,如需进行变更抚养费起诉则是要根据未成年子女的真实生活情况的变化以及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下才可能起诉成功。因为要增加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院主要是依据所提供的真实证据来判断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需要进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除的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除了一些正常情况下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诉讼以外,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大多数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怎样向法院申请...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在进行分割时会出现两个情况: 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来的;另一种情况是这个虚拟财产是继受取得,也就是用现实货币购买的。 原始取得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离婚时这个虚拟财产已经出售,这样就直接分...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可以吗?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可以吗?是可以的;一般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欠的债务,如不能证明是单方债务,都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此房不是你们唯一房产,或虽是唯一房产但面积较大、地段较好,都可以拍卖抵债。只要最后保证你们有一处基本住房即可。即使是你老公单方债...


·坐牢5年改判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只管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审理案件,且大部分案件的审理是受到其他司法机关的监督的,但是尽管如此,依旧有类似于坐牢5年改判无罪释放的冤假错案依旧是时有发生的,此时受害人该如何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坐牢5年改判...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


·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


·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俩面对菜米油盐的生活时,婚姻生活有可能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完美。我国婚姻法虽然有规定,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生活中,好多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扰,在婚姻生活中,遭遇老公的背叛。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请求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在确定...


·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
      最近几年,离婚率越来越高,有的夫妻之间离婚并不是很顺利,甚至会因为财产分割等原因进行离婚官司。您都知道,在法院打官司,一般当事人都是要到场的,但是有也有当事人不到场的。离婚官司由于涉及到人身关系,具有特殊性。那么,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