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上,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当中离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费上面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父母的收入来决定!对于孩子来讲,法院肯定会优先考虑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您了解了吗?其实不管怎样判作为父母都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是怎样的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如果写离婚协议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


·协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协议离婚即由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相关的离婚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么在协议离婚后,这个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目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如...


·夫妻财产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1、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 虽然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二、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一、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有可能违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


·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前的财产分割都是非常激烈的话题,人们遇到这类问题时总是找不到合理正确的处理办法,军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这是个众所周知的,而当遇到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人们更是无从下手,所以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下军人提出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一些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比如说民间方面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就是调解,在诉讼方面就是民事诉讼饰,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当然在处理这个诉讼过程当中,有可能法院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决,这个时候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被告一直找不到被告会被要求撤诉吗?
      起诉离婚被告一直找不到被告会被要求撤诉吗如果起诉法院受理后,找不到被告,无法送达诉讼状。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期满六十日后视为送达。法院不作为是违法的。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意味着家庭关系的破裂。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之一。那么当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分配离婚双方当事人财产,与孩子满20岁是否有关系呢?请看下文由我们为您一一阐述。 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自2021...


·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那么,在实践生活中,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呢?在离婚诉讼中,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这些证据需要当事人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