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有什么权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实生活中,随着房价的涨高,一些人难以全款购买房产,因此需要像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时候需要提交房产的他项权证以防止贷款人难以偿清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拥有什么权利呢?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是团体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这个权利通常都是指的抵押权利,房屋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所持有,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选择按揭贷款购买的话,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就会有他项权利内容的记载,载明了他项权利人和权利种类、权利范围、权利价值、权利存续期间、注销日期等等,并且还会在他乡权证书上也注明这些内容。
  
  二、银行的房屋他项权证的权利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律凭证,所以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产权人对房屋进行抵押或者是典当后,需要登记并且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虽然依然还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是在对房屋的处置方面就会受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限制,在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下是不能进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离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所以,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障他项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产权人的影响的一种法律凭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通过上述文字的介绍,相信您对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的权利已经全面了解。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主要是当接待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候,银行可以对房产进行交易,拍卖以偿还贷款余额。这里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债款还清,要及时注销他项权证。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
      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不能因为麻烦就减少其中必要的步骤,这样只会让自身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正规的步骤进行。那就这个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


·一、对承租人来讲疫情房租怎么算?
      一、对承租人来讲疫情房租怎么算?1、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附随义务。2、但是对于租赁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依法不...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父母房屋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在财产的分割和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矛盾。然而此时,既然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自然就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此时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 按揭制度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