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这种违约的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包括未按约定期限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支付价款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按照这一规定,违约金是否存在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国务院颁布的一些行政法规中对于一些合同的违约金有具体的规定,如1984年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现已失效)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贷款总值的1%至5%,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至30%,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又如1996年4月17日发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但是,在许多情形下,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但是并未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违约金的方法,有关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中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如何确定计算违约金的标准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延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比例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3月向黑龙江省高院作出了《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该复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答复:“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但是,这一计算逾期付款的标准很快不适应实际情况。
  于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又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同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6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作出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仍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规定为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这一批复所确定的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随着有关金融政策的调整,与现实有较大差距,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向最高人民法院又请示同一问题。这样,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三、《批复》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确立的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的复函和批复的原则一致。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实际上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法院对合同中应定事项的补充或者对当事人相关意愿的推定,不是最高人民法院代替当事人填补合同欠缺内容。逾期归还贷款行为实际上是逾期付款的典型形式,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形式,逾期贷款计收利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应收的利息,也包含了罚息成分即相当于违约金的部分。因而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对其他逾期付款行为的违约金计算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人民法院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变化而变化。这样,最高人民法院不必专门颁布司法解释。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都是以中国人民银行确立的相关标准作为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但一般来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总是滞后,不利于正确处理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争议。
  《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 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是对本批复公布时作出的一个举例。但这例子仍然滞后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故在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将《批复》中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删除。《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公布最终确立了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并随之变化而改变。
  另外,除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的终止日期有明确约定外,人民法院应当将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到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有违约付款的行为,赔偿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应当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从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钱款之日起,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解答,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债权的实现。那么,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换句话说,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有哪些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有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在合伙制企业中,几个股东出资建立了企业,分享利润,同时,对于企业的欠款,也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债务在小企业中比较常见。连带债务一旦形成,只要合法,就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担保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还款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至于担保这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是担保人。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


·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借贷方式,伴随而来的是网络借贷的兴起。网贷相较于去金融机构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但同时也让一些人陷入了网贷风波。如果借款逾期不还,就可能会被对方起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