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人会想知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申请的申请材料
  
  (一)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1、《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房屋租赁凭证》:
  
  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需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无法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的需要出具遗失作废声明。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4、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1)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
  
  (2)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1、《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租赁双方签署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2、《房屋租赁凭证》:
  
  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需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无法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的需要出具遗失作废声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撤销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办理
  
  买卖双方达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共同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除应提交申请书(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公证或见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外,还应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材料,方可办理:
  
  1、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认定书或鉴定书。
  
  2、因房屋规划设计变更、共有公摊部位变更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规划设计变更相关批准文件及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
  
  3、因买方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出国留学或定居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
  
  4、因买方工作调动离开本地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交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证明;非参公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及现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因买方户口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6、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因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贷款机构未批准购房贷款的证明材料及购房首付款收据。
  
  7、因买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费用明细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8、因夫妻间析产或直系亲属间财产分割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及财产分割协议。
  
  9、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未能及时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材料费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以该项目房产抵顶债务签订合同备案后,在申请撤销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双方的施工合同、供应材料合同、借款协议书及已付款证明。
  
  10、买卖双方因其他正当理由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并公告30日无异议的,方可办理。
  
  综上可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的申请需要提供法律规定的相应证明,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凭证和解除合同的协议书,除此之外,又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可参考当地房管局的公告和规定。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保障房。因为毕竟我国的商品房的房价太高,所,针对一些符合国家住房条件的人员来说,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一下保障房,各地对保障房的居住条件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保障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1、诉前保全时,用自己的房产担保的,也需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提供担保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担保担保书,并明确担保错误时,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


·无锡购房政策有哪些
      无锡购房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1、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4平方米的税率是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2...


·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以下是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为你详细解读。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但是人们还是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先付首付在慢慢的按月供房成了大多数普通家庭的优先选择。那么买房子付首付要求有哪些呢?我们要证明是不超过60岁的且证明有稳定收入的成年人。适用对象: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稳定的职业与...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者没有时间去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今后一方反悔,不再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那么出现这种状况后,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还具有有法律效力。根据分...


·再婚房产《民法典》有什么内容
      一、再婚房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民法典》继承编的主要内容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是两限房在本质上和廉租房以及公租房是有区别的。我们都知道,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因此有一部分在北京市外来务工的人员,肯定就比较关心北京两限房出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一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


·现在很多人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而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通过
      现在很多人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而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但即使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此时也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的,那么贷款买房子首付百分之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买房子首付百分之多少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下发《...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只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