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当要成立分公司或者总公司变更名称时,就需要出具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那么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什么意思呢?承诺书包括的内容是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的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以及范文。
  
  一、承诺书的意义
  
  承诺书意思明确,具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
  
  二、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内容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申报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二)企业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变更、企业地址变更
  
  1、企业人员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4)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注册资金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地址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三)注册地变更
  
  1、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2、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的,若涉及到许可机关变更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四)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著录
  
  1、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的要求逐项著录与企业有关的信息;
  
  2、将著录完毕的各类信息向省建设厅及建设部进行提交;
  
  审核事项: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及时组织审查。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初审合格的资料在20个工作日完成复审及报送。
  
  从上文来看,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大致上就是总公司为分公司做担保,实质上就是符合民法典的担保合同,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了在写债权债务承诺书时要写清楚企业名称变更、企业人员变更、企业注册资金变更以及注册地变更的相关内容。这样的身份信息不可有错,否则会出现权利义务的差错。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由于早前《民法典》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欠缺,导致早婚,近亲结婚,甚至是重婚的都普遍存在。慢慢地随着《民法典》地完善,情况有所改观,而一些当事人在了解到结婚的成立要件后,便有了疑问,过去的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用他人的名义登记的结婚,现在就...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二、担保责任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承...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钱,而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此时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因此债权人就有可能找借钱人的配偶还债。那现实中,要是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老公借钱但老婆不知道还...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最高额抵押这个名词,我们都知道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抵押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最高额抵押 1、概念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要回来。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


·一、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否合法?
      一、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否合法?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合法的,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一、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


·办公积金贷款多久下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2、审批通过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1,要看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