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由此可见,与以往我们认知的不同,十级工伤虽然是最低的等级,但劳动者依然有权利向企业索赔相应费用包括7个月的工资、医疗补助金、残疾赔偿费等。当然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应当保证员工的工作安全性,以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才能良好、健康地发展下去。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 就遇到的劳动争议来看,可以解决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 就遇到的劳动争议来看,可以解决的方法比较多,而其中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就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若缺少了材料,那么很有可能不会受理案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 申诉人向...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地点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地点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可以具体的写成自己上班所属的市级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聘请员工,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保障作用,在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以依据该合同解决双方的纠纷。员工在私企工作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私企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


·失业后劳动者的失业金如何领取
      一、失业后劳动者的失业金如何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