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公民的一种征收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是行政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的规定。你可在网上自行查阅。
  
  
  规范过程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省级政府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1日,浙江一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社会抚养费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1月7日,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对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生罚款是以前的说话,而现在的书面语就是社会抚养费,因此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妻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社会社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都是要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拒绝缴纳的夫妻,那么对于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就会非常的难。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 1、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 2、核算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 4、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 7...


·怎么打追讨债务的官司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怎么打追讨债务的官司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在欠债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具体来说,如何打追讨债务的官司?在打债务官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我们已经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
      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我们知道,金融机构的借贷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同样,民间借贷也可以约定利息,但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呢?而债权人在追讨借款时,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我国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
      我国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根据法律法规,罪犯需要退还赃款,但经常会出现赃款已被罪犯挥霍,罪犯无力归还的情况,虽然赃款被挥霍没有违法,但是必须归还补齐。这种情况赃款必须归还是无可厚非的,但可以在法院同意的前提下分期归还。罪犯怎么归还赃款:1.赃款退还是强制性的退还,如果罪犯无力归还,...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实践合同的概念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了债...


·在哪些条件下算是合法讨债
      在哪些条件下算是合法讨债 合法讨债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会不会被罚款?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在注册时登记的,不少朋友想问,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会不会被罚款呢?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有更严重的其他后果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信息,以便做出解答。 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因老公欠债离婚需要承担债务吗?
      因老公欠债离婚需要承担债务吗?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一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