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
  
  二、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仅要对婚内的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方面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对夫妻双方在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就会出现另一方恶意行使此项权利,利用非法和欺骗的手段,伪造婚内共同债务,这时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来确认。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粗心大意是每个人都可能会犯的毛病,出借人在打借条时偶尔也会如此,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把该写进借条的内容给“丢”了,比如忘了约定利息。那么,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要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2021...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常见的夫妻离婚财产中不仅包括了现金、房产,还有在银行中的存款。对现金和房产的分割,详细您都比较了解了,那针对银行里面的存款,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应该怎么来分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该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一、发行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个人和单位经常会因为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个人通过伪造的证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等材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款都有哪些?
      假释也是释放的一种,罪犯在监狱里有悔改的意识,并且改造良好的前提下,为了犯人以后在社会上的生存,可以提前释放,但是在释放的旗舰不允许再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关于假释,我国的新刑法又有怎样的规定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款有哪些。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一、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1、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第三节里讲过的第十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


·夫妻间债务怎么区分2023
      夫妻间债务怎么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在普通的情况下合同未生效即合同就是是无效的。那么在这种合同无效的条件下,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是否有效,也就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很多民众对这个概念很笼统,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下面我们来为您解读一下这种情况下违约金条款是否适用。一、...


·银团贷款暂行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银团贷款暂行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贷款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实,贷款就是个人或者企业为了筹措资金所进行的一种方式。当我们贷款之后需要按其还本付息。在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银行以及非银行机构共同贷款同一借款人的方式。我们将针对银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