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企业改制与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互不可分的,在企业改革中如何避免疏漏的债务,从而导致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解决债权债务的问题也是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在此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一、企业改制的含义
  企业改制,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改制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其资产被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所接受;
  (2)承担债务式兼并。即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
  (3)购买式兼并企业。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已列,人购买的价格之中,被兼并企业的财产整体归属于兼并企业;
  (4)吸收股权式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人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即财产(包括债权)减去债务的价值作为股金投入兼并企业,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
  (5)控股式兼并。即兼并企业仅取得被兼并企业出让的部份股权,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实际上是改造成股份企业,原有资产仍为被兼并企业拥有。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其具有法律人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企业法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资基础。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般担保,并以具体财产偿还债务。由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被改制企业的债务,是法人独立财产制度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市场交易信用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同时,在改制实践中,无论是实行企业兼并、出售,还是股份制改造,一般都是在对包括债权债务在内的企业净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作价、折服、转股方式实行产权转让的。凡纳入企业净资产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不违反该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意愿,更不存在损害该企业其他股东利益的问题。
   二、企业合并与分立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被改制企业的债务,是具有法律或法理依据的。
  关于企业合并与分立后债务的承担,在《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的更为明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继承。”
  债权债务的继承取决于企业产权的转让和法人主体的变更。采取增量吸股、存量转股、先股后还等吸股方式,将企业由单一的全民或集体投资改组为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企业法人组织或投资主体发生了变更,并不中断法人人格的同一性,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其变更前的债务。控股式企业兼并的法律后果是将被兼并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企业作为发起人或股东之一,与其他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质上是企业的新设合并和股份制改造。
  (1)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和吸收股权式企业兼并,实际上就是企业合并中的吸收合并、脱壳经营等形式的企业分立改制,符合企业分立的特征。企业法人的合并与分立是企业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2)托管经营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受行政委派或与亏损企业商定,利用自身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在一定时间代为经营亏困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托管经营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公有民营)一样,严格地说只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不涉及企业产权的转让,企业法人主体没有发生变化。因而,被托管企业在托管前的债务应继续由被托管企业承担。
  (3)小型国有、集体企业通过协商定价招标投标、拍卖等形式将产权转让给经营者或其他自然人,由该买者按个体工商户或独资、合伙形式的私营企业经营的,企业法人实体不再存续。购买者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原企业的债务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清偿。至于企业出售后执行兼并或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即先售后股)的,企业出售只是改制的一个环节,其法律后果应与购买或企业兼并和股份制改造相同。
  由此可见,企业改制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吸收股权式企业、控股式企业和小型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承担债务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另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未落实金融债权债务的不得进行改革,企业在改制中,不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改制,都需要依法落实金融债务。以上就是企业改制和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国家是允许民间借贷存在的,但也作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借款就存在不还的风险,协商解决不了,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么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借贷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之日起...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 债权代理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如果发行公司债权的时候聘请代理人,就是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一、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


·企业该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企业该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一、企业该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企业在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存在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债务人都有延期还债,甚至是不还债的习惯,这也就是所谓的“债多不压身”,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延期履行债务是需要支付延期利息的。那么,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如何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一、债权的基本含义和产生方式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多的,包括欠钱不还、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等等。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也作出了不少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吧。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