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最低多少钱一天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则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属于事实问题,需要通过证据来进行认定。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误工费是没有税费缴纳的,国家的有关规定,作为赔偿金本身就不会有着实际税费标准,所以就不会出现税费,但是对于当时日呢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过程较为麻烦 。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工程的修建就是一个比较漫长,而且要求非常严格的过程。在工程修建完成以后,相关单位还会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只有鉴定完成了以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工程进行使用。所以对开发商和承包方来说,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鉴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用工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监察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各个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规章办法。对于青海市民来说,了解《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自己更好的维权有一定好处。那么《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是什...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就需要进行举证才行,那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无法举证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新进员工试工期辞退要支付工资吗?
       一、新进员工试工期辞退要支付工资吗?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得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一次性付清工资,所以试用期被辞退后可以马上结算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


·农民工保险怎么买
      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好,出生农村的很多人都外出到城市里打工以谋取生活。那关于他们的相关保险应怎么买呢?首先我们要先买好自己的社保,其中包括社保,它可以在我们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报销,从而让我们少支付一些医疗费。如果你在单位上班的话如工厂或公司,就是单位帮你买一大部分,然后剩下的...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以及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高温的环境中工作很容易发生烫伤事件,在烫伤之后,职工会去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金。若是普通的烫伤,用人单位只需要赔偿受伤员工的医院费、误工费即可,若该烫伤经权威机构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伤残等级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那么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以及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
      加班是每一个工作者痛恨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去加班来赚取更多的钱,而在重大的节假如果还是在加班就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可以得到高额的工资来作为补偿,那国庆加班三倍工资文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今...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


·工作保证书怎么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4、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如欲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