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算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民事赔偿的一种,同样应当遵循全额赔偿原则。对于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以损失的实际大小为依据确定赔偿标准;对于精神损失赔偿,即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抚慰金的数额尚无明确的规定,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况下适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呢?我国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破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另一方因此理应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民法典》将重婚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中,要求责任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对重婚者重婚行为的处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 , 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实施家庭暴力。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无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界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无过错方才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无过错方不可要求损害赔偿。
  
  有的时候夫妻离婚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作出损害赔偿, 而这里的损害赔偿其实一般就是指精神方面的赔偿了。要注意的是,一方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赔偿的请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男女成为法律上面认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一)积极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


·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们发现通常夫妻离婚而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了。不过到底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一般是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


·一、我怎么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我怎么可以不给抚养费?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都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子女随其生活并由其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


·在我国分居期间和别人同居算重婚吗?
      在我国分居期间和别人同居算重婚吗? 分居时由于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一个缓解矛盾的办法,但是有些人在分居后出轨,分居后出轨的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着近年二胎政策的开放,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存在了数十年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正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点。那么社会抚养费到底是该继续实行还是就此停止取消呢?我们给您介绍下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理由如下。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矛盾最尖锐的就在这一点。对于以前...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证据材料才行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自然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不然最终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会对其不利。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自主择业离婚后一般是不会给女方补偿的。退伍后自主择业不属军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正常法律规定的分配方式即可。特殊的一点是退伍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