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内容?
  
  如果债权人不想继续享受债权,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了解这些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对于双方进行债权转让都是有帮助的。那么《合同法》对债权转移具体有哪些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转让通知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
  
  1、原合同法律关系,
  
  2、转让合同法律关系。
  
  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
  
  2、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四、债权转让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是由于考虑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有些债务人拒绝在通知上签字,试图逃废银行债权。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银行债权属于不良资产,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有政策上特殊性,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也未有明确的要求,因此认定公告有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据此,有人认为,债权转让公告也是债权转让通知的一种方式。笔者对此不能苟同,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的主体是企业,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企业不享有该项权力。由此推定相对人应当知晓公告内容无法律依据,相对人也无公告的法定义务。正如该司法解释第12条所称“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而没有普遍的适用性。
  
  五、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有人认为,债权转让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原来的诉讼时效应继续计算。上述司法解释基本采纳了第一种观点,该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笔者认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根本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通知,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具有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效力,并不当然具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
  
  总而言之,如果双方就债权转让事项有拿不准的地方,可以参考《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合同法》对此有详细的条文,规定了债权转让条件、债权转让通知及诉讼时效等内容,这是双方进行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


·外籍华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一、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实的叫做民间借贷,假的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两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民间...


·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从侧面提醒,如果侧面提醒后还是不还,那此时应该正面和他交涉,说明自己的态度,仍旧不愿意还钱的话,可以请求他人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找朋友或者律师和对方谈判,要求马上还款,必要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一、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合法的债务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


·签订正规借条的目的是什么?
      签订正规借条的目的是什么?写借条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签订正规借条的目的在对方不还钱时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维权,若是借条不正规,很有可能会败诉。以下不正规的借条起诉时可能会输官司:1、没有写还款期限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