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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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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在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同时,是否能够主张支付代通知金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而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解释为:只有当出现员工在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更.这三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然则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也就是代通知金。而因其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都无须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说,部分HR认为的“凡是单位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就需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那么,反过来讲,员工辞职也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员工急辞,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法律规定中需要履行的通知义务,目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离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的违法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具体的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符合上述需要支付的代通知金的情形下,单位辞退员工也不一定真的就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以为支付了代通知金企业就亏了吗?不一定。
  
  经济成本
  
  我们来算一笔账,单位辞退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单位就能够当即辞退。而不支付代通知金,需要在三十天后才能予以辞退,不说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三十天内,单位 仍然需要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这三十天里,很少会有即将辞退的员工能够安心工作的,给其支付的工资往往和单位的收益不成比例。
  
  用工风险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则双方的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解除。但在这三十天内,一切的都未知数,如果是女员工恰好怀孕、出现工伤等意外情况,单位就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辞退不说,还好承担更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应根据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数额。因为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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