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随着房价的高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居住,在租房的时候我们会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来就看看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看似小小的合同里面的法律知识可不少,那么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需不需要登记备案呢?接下来就看看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小资料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对出租人的风险(1)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第三十二条(对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理)规定,“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对承租人的风险(1)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2)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3)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未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案,合同效力也不受影响。
  三、建立租赁关系必须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即出租方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归还房屋。承租方也有权随时将房屋归还出租方。所以房屋出租要尽量签订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以减少租赁纠纷隐患。以上我们从承租人以及出租人两方面给您介绍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但只要租期是六个月以上就有必要订立书面的合同以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签订了合同如果登记备案的话对承租人以及出租人都减了不必要的风险,承租人有可能会得到行政处罚,出租人有可能会受到罚款等法律风险,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我们建议尽量还是去备案登记一下。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我们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看到中意的房子,会和房东协商并签署一份订房合同,缴纳定金。如果后期有一方违约,要按照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来进行赔偿。那么订房合同中,违约金条款如何写?发生违约后又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买不起房,只能选择租房来生活,因此对租赁的管理至关重要,保障很多人的合法权益,那郑州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郑州市城市...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第一种: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 第二种: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三种: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权...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有疑问,其实在卖房子的时候是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具有公证的保证书的,所以您可以不用准备这个,法律其实是没有规定可以拥有房产的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房产的所有人而存在,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一、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监...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1、房产继承...


·一、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什么?
      一、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什么?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是二手房屋进行网签备案以及最终交易的必要的环节,它对于房屋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 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由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借款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7、借款人结婚证或离...


·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很多人租房都是会选择找房产中介机构,好歹有一个保障。但在通过房产中介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会有一些风险的,对于当事人来讲一旦产生风险那么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应该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