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一些重要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要查清事实,首先,当事人应积极就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提出证据;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取证,两者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查清事实的目的。
  
  
  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另外处理劳动争议还可以依据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以及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企业规章。
  
  
  (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其劳动关系中,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不管用人单位大小如何,也不管职工一方职位高低,双方的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因人而异,不能因为某单位是重点企业,或者是当地创利创汇大户,而对其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进行袒护。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重视调解方式,调解既是一道专门程序,也是仲裁与审判程序中的重要方法。着重调解原则,首先是有利于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相互支持和配合;其次是可以简化程序,有利于及时、彻底地处理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3、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基础原则的分析以后也应该知道,无论是劳动仲裁机构还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肯定都是处于中立的地位,不会因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就忽略了公司的基本权益。而职工本人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都需要劳动者本人提供切实有力的证据。
  
  
  
  


·建筑工程清包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清包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清包工程合同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 二、工程量...


·工伤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的待遇有哪些,遭受工伤有什么待遇经确认劳动者受伤确实属于工伤的,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的待遇有哪些呢?其实,在实践中,每个工伤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一般都是存在差异的,所以对于待遇如何、赔偿多少钱,并不能一概而论。此时,就要结合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了。 一...


·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因为不能够说单方面解除的,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情况下并不知道如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进行工伤人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毕竟这关系到之后对事故的处理,同时也是当事人应该引起注意的。毕竟要是认定不构成工伤的话,之后也是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那通常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按照200%的工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业务需要以及其他事项,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转移已经变得十分常见。为了减少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的风险,对于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需要十分注意。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快来看一下吧。 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


·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不管是大型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违约责任条款。企业违约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计算经济补偿,要根据离职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基数就是员工的月工资。对于离职员工而言,要积极向企业索赔。那么,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现在我们就给您做...


·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是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害人生命的隐形杀手,因此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要是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某些单位的职工,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涉及到犯罪,最终的处罚也不重,判的是缓刑。但是对于单位来讲,可能就不想要有犯罪记录的职工,那么职工判缓刑的,单位可以将其开除吗?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


·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变动越来越大,在劳务方面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也随之增加。此时则需要企业和员工对争议进行解决。那么,在劳动法中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置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具体有哪些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置方式有四种: 一、协商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