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
  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有许多代办工商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都推出了垫资注册的业务。在此,提醒您:设立公司,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会损害公司的发展还会损害股东个人的利益。虚假出资一旦被举报、被管理机关查处,将会被处以虚报注册金额5%-15%的罚款并责令补足注册资金。此时,不但遭受了不应有的罚款处理,而且股东信誉会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发展。
  二、垫资是属于虚假出资还是续保注册资本?
  1、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的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责任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后者一般为公司;二是侵害的法律关系不同,前者主要侵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后者则主要损害交易安全和登记管理秩序。2、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全部垫资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可定性为虚假出资行为。3、在虚报注册资本案件中,当事人在案发前或立案调查过程中已经补齐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如在法定时限内,应予以处罚,其补齐全部(或部分)资金的行为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自由裁量考虑情节。4、利用假的银行账户获得的验资报告属于虚假证明材料。涉及的资金问题,可按查办“两虚”案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虚假出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由此可见,公司如果以垫资的形式扩大注册资本,属于虚假出资行为。一旦被查处,公司会被处以罚款,并且公司信誉也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今后的经营发展。所以,公司应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增资,不得动垫资虚假出资的念头。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以保证自己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和规定呢?下面我们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您可以进行了解。公司法股...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经过法定程序设立之后,非法定缘由不得解散,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也是不能随意解散的,只有在满足解散的条件后,才能有股东按照股东解散公司程序进行解散事宜。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但是解散的程序几乎是一样的。 一、股东解散公司程序 公司股东...


·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投资和融资这两个词。我们应该都听说过,但是真正接触的人并不多。像我国现在鼓励自主创业的情况下,一大批人才的出现,在精通自己的项目的同时,您应该有必要的了解一下一些相关问题。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讲一下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和自己的便利就将与自己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和自己的便利就将与自己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事情给省略掉了,就认为这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将自己的员工随便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告诉您是不可能的,就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一样有的,但是您在补偿时需要证明材料。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人可以退...


·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规定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死亡的情况。人命关天!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需要尽快的作出处理。那么我国关于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


·一般公司收购流程需要多久
      时间多久只有看双方合同约定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收购公司过程比较复杂,一个企业想要收购另外一家企业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才行。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出售方转让其股权,...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 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而股权投资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