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
  
  
  1、改制方案
  
  
  就企业改制行为,需要按照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指定改制方案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改制方案或相关协议是否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或政策,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因素。相应的,需审查会议决议、转让协议、安置协议等改制过程中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
  
  
  2、政府批文
  
  
  对国有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改制方案或相关合同是否得到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机关或政府的审批(一般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还需要经过特定行业主管机关的前置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就集体企业改制而言,需审查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资产评估报告
  
  
  是否经过严格的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程序,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得到有关政府机关(一般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核准或备案。
  
  
  4、银行债权的保全文件(如有)
  
  
  负有金融债务的企业进行改制是否依照国家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了金融债权保全(即负债的企业对所负的金融债务的偿还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并得到债权人的认可由其出具有关书面文件)。没有进行保全的,一般不得进行改制。
  
  
  同时,监管部门关注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是否公告或书面通知债权人,是否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或采取了其他清理措施,是否存在遗漏或隐瞒债务的情形以及隐形债务(如担保债务)。
  
  
  5、国有、集体产权变更登记
  
  
  改制涉及到对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时,应到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没有登记的,一般不发生(产权变动)改制的效力。
  
  
  6、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稳进行,避免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监管部门非常关注职工安置方案是否充分地保护了企业原有职工的利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有关改制方案是否同意,是否在安置补偿、医疗和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与保险等方面存在后遗症。
  
  
  7、后续变更手续
  
  
  企业在改制后,应依法进行相关的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登记,若没有登记的,应督促其登记;需要重点关注是否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进行权利变更登记。公司股权变更的,需要取得报送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的整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企业的改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改制几乎就是大多数国有和集体产权企业在濒临破产的时候唯一可以选择的救济方法。但是,国有企业改制成功的案例非常少见,企业改制以后形成的大量工人下岗,集体性质的企业改制以后基本工人的股权,甚至是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流失,这些现在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因为被合并收购、业务发展、法律政策等原因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时有出现,可是变更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合伙人决定的小事,而是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与其他公司合作的大事。公司名称变更后,我们...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是多少?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赔偿如下: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1、存续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规定,企业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后,公司不得虚报注册资本,股东等不得抽逃出资,否则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注册资本对公司的重要性。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而且,只有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才有可能管理好公司。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基本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1)登记方式:通过电...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一、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