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人因遭受损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使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等,是因人而异的,具体计算是实际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在请求赔偿误工费的时候,需要出具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等证明材料。至于具体标准,作为轻伤害而言,首先是具体医疗费,这需要有票据作为证明,然后是误工费,由你的所在单位出具,你因伤误工所扣的工资。如果没有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你住院修养其间的实际损失。这是硬性的赔偿。当然还有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等等等,你可以提出要求,没有具体定额,但是一般不会超出硬性赔偿,在执行过程中如非特殊情况(比如引发实际损失,致使亲人病危去世等等等),一般不会达到硬性赔偿的一半,甚至更少,一般情况下你提出一个金额,然后侵害人给一个金额,法院会问你是否同意调解,如果同意,二者数额相差不大,往往就低不就高,较大时法院会折中判决,太大则宣布调解破裂,法院会硬判。二、 误工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是比较复杂的,又分为几种情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按照收入损失的多少,要求行为人赔偿,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员的,就根据所在地区的平均收入来要求赔偿。具体的事情要具体分析。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现代社会想要找到一份自己心仪又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可能有些新入职的公司员工会在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这个时候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都需要考虑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年底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的高峰期,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经济责任的多少问题,本文探讨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法律责任,主要是违约金的责任,给当事人双方造成物质经济损失时,当事人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当劳动关系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续签书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


·宿迁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内容
      在宿迁市,有过辞职经历的劳动者不在少数,当需要在其他公司重新入职时,很多时候都需要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来表明自己已经与之前的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那么,关于宿迁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宿迁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宿迁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 ...


·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职员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下当地的鉴定机构,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些职员在受伤后处于各种缘由,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故而构成了老工伤,你是否知道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涉及的领域也是十分广的,不仅只有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其他诸如消防、家居、绿化等也可以从事工作业。各领域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时常有发生,不同领域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呢?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