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运输合同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特殊合同,由于很多东西约定俗成,很多程序性问题就会省略,导致纠纷问题千奇百怪。如何在运输合同订立之前就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就必须了解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我们下面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二、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运输合同规定了运输服务的提供者(运输生产者),运输需求者和运输的参与者等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利益。运输合同主要研究了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与终止,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货物运输责任的划分及违约责任,货运事故和违约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通常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运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2、货物运输合同的终止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货物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货物运输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4、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运输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合同规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承托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
  
  5、货物运输责任的划分及违约责任货物运输合同是承托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成立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货物运输责任应按合同有关约定划分,可分为:
  
  (1)违约处理;
  
  (2)托运人责任;
  
  (3)承运人责任;
  
  (4)收货人责任。
  
  6、货运事故和理赔:
  
  (1)货运事故;
  
  (2)货运事故理赔。
  
  综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与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者是为了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得到更好的救济,您可以在草拟运输合同前了解运输合同必然要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以及合同违约后该怎么处理争议纠纷这些常识。其中,解决争议的方式非常重要,比如可以约定利于己方的管辖。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往往都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由小区住户交纳物业费,然后物业就会根据合同内容管理小区。但是合同到期后,物业若想与小区续签合同,就会向小区发出续签函,那么,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准备以下范本。一、物业合同到期续签...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


·什么是合同风险?
      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发展经营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合同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来保障合同的有效和安全,那么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我们为您找到如下...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也是合同编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三大抗辩权均不适用于单务合同。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也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只是不安抗...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有哪些?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海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订货数...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一般具体的法律条文是由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组成的,法律规范设置了一个或数个假定的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符合这些规范要件,则预定了它的法律后果。 但有一条法律却不是这样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


·有村委盖章的合同合法吗?
      有村委盖章的合同合法吗?并不一定合法,村委会盖章合同有效是看情况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擅自修建房屋的则不合法,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审批后,才依法进行修建。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