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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登记簿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登记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簿,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三、专利权的转移;
四、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六、专利权的终止;
七、专利权的恢复;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九、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十、其他有关专利申请、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登记簿的法律效力表现在:1)授予专利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2)专利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记载的不一致,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为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说明书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
·专利优先权申请
一、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两大部分:
一、前序部分
1、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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