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一、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口头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个用人单位来说,他如果要想对他手下的员工予以辞退,必须要提前性的通知,让员工做好充足的准备,可以及时的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所以此时必须要通过书面的方式,因为口头告知的方式他并不具有一个正式的效力。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时效起算点不同时效的最后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几种关于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的不同情况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


·工商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工商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1、 从房屋抵押贷款开始,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买车、买房等综合性消费,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 2、贷款所具备的条件:年满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不算,但是如果48小时抢救无效,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需要续期的,但是也存在顺延的情形,关于顺延的合同,我们很多人接触得很少,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合同顺延的效力跟合同的续签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效力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顺延的情形 说起劳...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在我们的正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不管我们自己有没有过错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现实中当我们发生工伤事件用人单位有时候并不会为我们到劳动局上报工伤,用人单位人们劳动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逃避责任了,事实上我们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种,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可以证明劳动...


·受了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职工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医疗以后,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法律规定的伤残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才能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时间的规定。 一、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需要有员工的详细信息,并写明合同终止的日期加上单位盖章。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


·有些人可能在受伤之后会去选择做工伤鉴定
      有些人可能在受伤之后会去选择做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东莞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是什么?据有关的相关报道来看,应该去有关的工伤鉴定科,或者是到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做鉴定。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如何做工伤鉴定?到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科,现在也叫人力资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