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休年假工龄如何计算证明材料所谓累计工作年限即社会工龄,指员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工作时间,不单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还包括员工之前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且中间允许有间断,现在通常的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是社保缴费记录。二、公司裁员赔偿标准1、公司有裁员的权利,及支付给员工补偿金的义务。具体补偿金额为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龄零头不满6个月补偿0.5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的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的工资标准是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2、加班费是属于工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有权利要求公司付一直以来的加班费。就算是以前产生的加班费,只要中间劳动关系没有断过,都可以要求支付。公司有义务将工资册拿出来证明是否已支付足够的加班费给你,但因证据原因,一般司法实践是只支持2年内的加班费,2年之前的,需要劳动者自己拿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以及公司支付的工资情况不包含加班费。所以2年内的加班费希望很大,2年之前的加班费还说不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00%加班工资含义不同。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中已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部分,实际为另付200% 。(2年内单位有义务举证,比如说单位拿不出员工请假条等证明你请了假或是补休、拿不出工资条或是工资条上没有相应项目补了工资,那可反证未付年休假工资给你)4、降温费不属于工资,属于一种福利待遇。可要求支付一年内的。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本身就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员工自身应该提高维权意识,单位也要自觉主动为员工获取原有的权益。对于支付相关补偿的,员工可以向法院提出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有效处理,不得私下进行非法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单位或企业上班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劳动争执,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极其不利的。为了企业的安定团结,也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就是为了调解这种争执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的问题进行详...


·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工作受的伤即为工伤,受到伤害的人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原因,轻重等依据来得到一些赔偿,但是也要有一些鉴定标准和手续流程要走,接下来就是关于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石方运输。在挖掘的时候不是随意乱挖的,一般会有图纸。根据工程确定挖掘的多少与形状,然后依照图纸进行挖掘。那么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呢? 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


·宁夏十级工伤能赔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将依法享受下面的待遇,一般包括:1、工伤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3、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用。4、康复治疗费用。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此外,十级伤残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工伤基金承担。本人工资标准是以12个月的...


·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到大的学校里的老师、食堂阿姨、看门的老爷爷和保安叔叔等等他(她)们收到什么约束呢?相信您都知道这些人员都是属于学校教职工的范畴,他(她)们理...


·护理工伤病人有什么待遇
      护理工伤病人有什么待遇护理工伤病人的待遇包括了医疗费和住院伙食等其他补助的费用,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


·法律规定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一般伤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本身雇用童工就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如果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童工不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