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产生事实婚姻的原因有哪些?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综上所述,现在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种情况发生在多年前,在1994年之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达到法定结婚条件的,视为事实婚姻。而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之后,法律上不认可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中双方解除关系,在共同财产上平均分割。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离婚以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正式破裂,但是如果能够好聚好散的话,这对于多数离婚的夫妻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种结果。不管怎样,夫妻离婚就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的时候和普通人离婚的财产分配是有所出入的。 一、残疾人离婚...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一般主要是军队部门和保密部门。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夫妻财产协议书法律是承认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与...


·一、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样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样本包括哪些内容?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样本包括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对财产的分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有关的产权证明;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分手后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审理的时候,自然首先实要依法,其次就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决。其中哪一方条件更有利的话,自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那通常争夺女儿抚养权...


·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可撤销吗?
       一、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可撤销吗? 可以撤销就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 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复婚。 2、一方以...


·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不干涉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建立的同居关系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日后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那到底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


·我国是如何判定夫妻遗弃罪的?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夫妻离婚已经是一件很平常很普遍的事情了,但是呢不管怎样在离婚时,双方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公正的情况下办理离婚,如强行遗弃,会遭受到惩罚的,那么在离婚是如何判定夫妻遗弃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的讲解来了解下吧。 一、夫妻遗弃怎么判定? 遗弃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