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因素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哪些因素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通过对国内企业发展的历史回顾、总结发现,影响企业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原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
  1、并购方对公司控股权的考虑。对于控股股东而言,并购活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必然是其考虑用何种支付方式的一大因素。如果保留控制权对并购公司的管理层非常重要,在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威胁时,管理层就有较强的动机去选择现金支付而不是股票支付。
  2、并购公司经营状况。一般公司保留的现金流量有限,若是规模较大的并购,采用现金支付则难以实现,只能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即使公司当前现金流量充裕且能满足并购交易的需要,并购公司也要系统考虑公司今后的经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经营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现金流量,衡量企业是否有现金支付的能力。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收购IBM全球PC业务,收购的代价包括6.5亿美元的现金、6亿美元联想集团股票以及要承担IBM PC的5亿美元债务,采用现金、股票混合支付方式。
  3、并购公司的股价水平。当前公司的股价水平是并购方决定采用现金还是股票支付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股票市场处于上升过程时,公司股票价格相对较高,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更有利于并购方,增发新股对于目标公司股东也更有吸引力,此时他们会倾向于采用股票支付的收购方式。
  4、其他因素。并购方还会出于公司的举债能力、融资成本以及并购的规模等方面的考虑,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方式。
   (二)外部因素
  1、我国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企业在作出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时,必须要遵守收购法律规定。
  2、我国税收制度。我国税法规定,只对现金红利征税,不对资本利得征税。从这个角度出发,现金支付方式使得目标企业的股东无法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被并购公司如果存在拥有较高比例股份的控股股东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很难诱使其出让公司股份和控制权。
  3、证券市场的运行周期。一个股市周期大致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牛市阶段——高位盘整市阶段——熊市阶段——低位牛皮市阶段。股市处于牛市阶段时,企业间的并购发生频繁,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般被高估,采用股票支付方式的并购交易对目标公司更有吸引力,这期间发生的并购以股票支付方式为主。
  4、并购公司的潜在竞争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着两个或更多的并购竞争者。2010年3月28日,吉利以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吉利为并购案组织了200多人的全职运作团队,扫除了并购路上一个又一个障碍。8月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完成对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的因素主要是两方面的,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海口律师。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公司注册有明确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根据注册资本不同,公司注册的类型也有不同,具体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一、国...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行政机关在吊销任何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时候肯定是有法可依的。不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应该知道的一个问题就是,吊销营业执照并不代表着公司就自动注销了,就是有人不了解这一法律常识,所以才在吊销营业执照以后没有及时的进行注销。那么,...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门登记,并公告解散。但公司一旦成立了,就不是说随便想解散就能解散的,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一、因为公司自身原...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法人的收益分...


·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私营企业是个人经营的企业,也叫私企。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分类方法的不同,私营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因为公司性质不一样,所缴纳的税...


·子公司法人的形式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的形式是什么?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新《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和合同相对人协商,并且需要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