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的文书,具有法律意义,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是什么呢?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可诉的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并予以确定、认可或证明的一种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这一法律事实的确认和证明,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二、交通事故认定是对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认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表述,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表述内涵完全相同。实践中,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后,对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责任比例的肇事者,都会以交通肇事罪进入刑事侦查程序。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肇事后逃逸的,承担的全部责任应当指的是行政责任。这一立法规定来源于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因此显然不是指的刑事责任。事实上刑法也只是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加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只是对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的犯罪嫌疑人“降低”了交通肇事罪的入罪门槛。如果在这些交通肇事罪发生的过程中,受害人存在过错,同样应该作为肇事者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否则就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因此这一“全部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交警部门对具有上述情节的驾驶员可以处以警告、扣分、罚款、扣车、吊销驾驶证乃至拘留、终身禁驾等处罚,这些都是行政责任。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为,其本身并没有给付内容。作为证据的一种,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有可能在诉讼中由于出现足以推翻其认定的证据而不被人民法院所采信。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书面申请交警调解。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调解终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交警调解不再是这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由交警队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虽然作为公文书证有着极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例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一起发生在主车道,一起发生在辅道,交警部门可能对两案做出的责任比例划分完全相同,但事实上,前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远比后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因为摩托车按照规定只能在辅道行驶。在实际办案中,交警部门往往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行驶在辅道等情形,而不佩戴头盔、不在辅道行驶,都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只是认定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形式,对主次责任的比例并没有以数字予以量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予以处理。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既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法律效力,那么法院在案件审理的时候一定要对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审核,才能成为法庭呈堂证据。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车祸对方,是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朋友对于入职先交违约金是否违法的问题存在疑问。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新员...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


·判刑以后不交罚金满会释放吗
      虽然罚金也是可以独立适用的,但实践中往往罚金都是附加进行适用的。那此时在对罪犯执行主刑的同时,也是要执行罚金刑的。也就是要求罪犯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罚金数额。那实践中要是罪犯在判刑以后不交罚金的话,此后刑期届满之后还会释放吗?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判刑以后不交罚金满会释...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格式填写。只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那么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吗? 一、离婚起诉状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根据《民事诉...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一、车损险不计免赔定义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公司股东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除了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操作外,同时还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才行。而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也需要交税。那究竟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