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 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给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4)依法被法院查封的。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的内容。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居民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可以抵押。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是可以抵押的,因此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时候,要弄清楚自己手中的使用权是否属于自己,是否在法律允许的抵押范围之内。如果还想详细了解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的知识,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 一、江西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江西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果公司进行了办公地点的迁移,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否则在第二年年审的时候就会因为出现异地办公的情况而被罚款。那么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是企业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提前了解办理地址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可...


·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每个家庭都会有一定的储蓄,现在结婚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购买房屋需要注意的事项非常繁多,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的过户等,但是现实中存在房产证过户了但是土地使用证却没有过户,那么,买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
      顾名思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全民所有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满足相关条件下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建筑等行为。那么什么是国有土地呢,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介绍。 一、国有土地建房手续 1、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少了?征收人不满意。给多了呢?被征收人又不同意。到底给多少征收的双方都能够接受呢? 变化一:土地征收评估价格完全按照市场 让专业机构得出一个专业价格,依据专业的程序、法律赋予的权...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


·开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开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很多农民或者城镇居民是靠自己的一块儿土地来进行生存。而有时候为了城镇和农村的经济发展而占用了这部分人的用地,就会给这部分人的经济上带来巨大的创伤,而征地补偿就是为了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那开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开封市区征地...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2、 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