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化会规范送达程序,为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因此,我们今天为您带来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具体样式,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确认书 (模板)
  
  (一)告知事项
  
  1、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本确认书的内容保密。
  
  2、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3、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证明自己在仲裁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当事人填写详细送达地址资料并签章后,须在开庭之日前(含当日)将本确认书交回或寄回,否则将视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相关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代收人:
  
  电话(办公/住宅/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三)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在本案仲裁期间,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送达情况
  
  (五)备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其中包括必须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以及当事人对以上事项的确认签字,并且附有送达情况和备注的内容,根据送达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希望以上模板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并不陌生。各地政府在进行建筑时,在向老百姓征收土地时,会发放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补偿的大体框架还是在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下进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我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需要对...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网络诈骗罪与普通诈骗行为一样,都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行为。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抓到网络诈骗犯时予以严惩。但是网络诈骗行为有一个特殊现象,也即网络诈骗是全国乃至全球性的。那么网络...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两种类型,一种国家所有一种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实施。那么关于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耕地建房所在地区必须是符合规划的。需要办理农转用的审批。还必须要有一定的供地批文。 一、耕...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从字面上来看可能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很多人对此都并不了解,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如果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你将这两种权限弄混的话很容易出现笑话,那其实对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在哪里呢?...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1、满足广州当地的购房资格。比如要有当地的2-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行。有资格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等等; 2、贷款的话,还需提供广州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工资流水等等。 3、广州各地...


·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


·土地使用年限温州的情况如何?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年限的,最高也只有70年,年限的确定还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划分,土地使用年限温州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具体情况要根据用途来定。住宅70年,工业50年,教育、文化、体育等50年。商业、娱乐、旅游40年。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