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尚未付清,未取得房产证的如何分割?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处理办法:有的法院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有产权证后再处理;还有的法院会按着已经交付的部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继续还贷。
  
  (2)当事人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双方都要房的,按竞价原则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列形分别处理: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公房,是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其中国有公房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由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称为“直管公房”)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称为“自管公房”);集体所有的房屋是集体组织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私房,是指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包括城市商品房和农村宅基房等。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这其中就包括对共同房产的分割。至于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处理。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房屋归属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


·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
      现实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问题上。作为租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不得不顾虑很多。事实上,房屋租赁确实有很多陷阱。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知道这些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都非常重要。读完下文,相信您一定会有所了解。 ...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是否可以退房
      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要是资金不足的话,可以在自己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样就可以购买到房子了。那实践中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的话,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对不动产的处分权,擅自处分查封财产后,处分行为无效。 倘若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还与出租人订立...


·新买的房子多久才能出售
      新买的房子多久才能出售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


·由于房价的不断增长,不少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确实二
      由于房价的不断增长,不少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确实二手房的房价较一手房来说还是要低一点的,但是在进行二手房的交易的时候,还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而且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家庭为了各种原因买房还贷,房热的同时许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慢慢凸显出来,关于运城房产的纠纷也颇受外界关注,那么运城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走哪些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 对于房...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