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审理、终结审理、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4.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变更工作岗位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除外。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导致承认对方申诉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加班费的规定小时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加班费的规定小时工资标准如何计算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


·一、劳动合同法分公司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法分公司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也需要额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加利于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可供您参考一下。一、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往往都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作证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够让真相被所有人信服,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缺少客观性就需要通过鉴定的程序来进行判断,为此诉讼法中也专门提及了关于鉴定程序的规定。那么,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各地工程建设的开展,实践中围绕工程欠款而产生的问题也不少。们在追讨工程欠款时要注意不要错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而债权人又该如何追讨工程欠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


·工伤鉴定书要2600是否合理
      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其实全国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制定的有大概的收费范围,所以员工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先熟悉一下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收费问题,这样自己心里首先有一个底才可以。就比如有些人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就遇到过工伤鉴定书要2600这种事情,那么2...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是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的流程,鉴定一般是由相关劳动部门委托给医院进行办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程承担,不同地区对工伤鉴定的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一、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2)计算年限: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正式到工作岗位前,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话会造成严重的事故。比如说经常看到一些大桥发生坍塌,都是因为当初在建造工程时候质量不过关,而我国的工程质量事故,它是分等级来进行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工...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