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男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的,才有可能准予结婚登记。当然,现实中也大量存在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况。那到底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
  
  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
  
  代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代理人对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负责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一)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其亲自表示,如遗嘱结婚登记;
  
  (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
  
  (三)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四)违法行为。
  
  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
  
  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实践中,要是男女最终不予结婚登记的话,则一定要看看是否当事人不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或者准备的结婚材料不齐全,通常情况下满足结婚条件的,同时准备的材料又齐全,肯定是会给予登记的。
  
  


·离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如何补偿
      夫妻离婚的,只有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的,此时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补偿金。那么您知道这个离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过错方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自动离婚需要材料的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之中并没有涉及到自动离婚的规定,故此不管是丈夫服役、妻子出轨,或者是双方已经分居生活了很长的时间,只要双方不提出离婚请求,就不会自动离婚。二、如何办理离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仅对离婚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形,房产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重点,房产涉及到双方的巨大利益。那么,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


·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


·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诉讼离婚中,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其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不然的话法院最终是无法判决夫妻离婚的。而认定这点其实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情形来表现,那通常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


·一、四川广安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四川广安社会抚养费是多少?1、对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男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男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女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


·未婚先育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


·一,现今离婚后还能追究财产吗?
      一,现今离婚后还能追究财产吗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人...


·儿童抚养费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儿童抚养费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如果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就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要想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则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院受理离婚诉讼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受理离婚诉讼要什么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