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包括了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只要任何一方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不准结婚。其中规定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男女结婚。那么实践中,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二、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对于精神病患者,法律仅限于禁止未治愈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因为没有正常的认识能力,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履行婚后应尽的义务,在未治愈前也是不能结婚的。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应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性交,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均有生理缺陷,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那么可作为例外准予结婚。
  
  要是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患有上述不准结婚的疾病的,那么都会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当然要是当事人就此选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这样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淄博中院子女抚养权根据什么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基于能够为子女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这是每对离婚夫妇必须面对和妥善解决的问题。那么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也指引着我们为争取子女抚养权进行各方面的取证,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影响淄博中院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因素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都存在...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有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起诉的话,那么通常适用的就是中国法,也就是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39条 ...


·婚姻法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只要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就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有效期是多久?孩子是被抚养对象之一,也是重点被抚养对象,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急需抚养人的抚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就是为孩子争取应得的抚养费,同时也有一定的期限,即有效期。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要是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如果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那此时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客观原因另一方不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变更子女抚养权,方法之一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诉诸于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