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常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二手房的购买不同与新房,因为经过网签的备案之后,房源有了很多的合同及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文件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

    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五、违约责任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了。在上海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买房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许多条件的限制。买首套房更要谨慎,许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首付是买房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1...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及 《 江苏省...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


·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怎么收取的?
      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怎么收取的?一、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里有规定一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数与实际损失也不能差距过大。如果出卖人无法举证证明所受到的损失,而买受人又提出违约金过高的话,那么买受方可以请求法律帮助,申请调整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
      不论如何,在婚姻生活中。离婚的结果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往往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今社会,夫妻离婚后,由于房子的争夺而引发的一些新闻我们也都看到过。其实,对房子的分割是可以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的。那么,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是什么,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限购令的影响而产生两种房子,一种是限制购买的,也叫做限购房,还有一种是不受限制的,即不限购房,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对其进行整理,为您解决疑问。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一、目的不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时有发生,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也不在少数。承租人若是在租赁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不加注意,就有可能掉入出租方或者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


·单位集资房离婚时是怎么处理的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可以说也是属于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已经很少有单位集资房了,但目前尚在使用的单位集资房还是很多的。现实中,有的夫妻一直在单位集资房里面居住,而在离婚时就想要对这样的房产进行分割。那单位集资房离婚时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单位...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正当理由”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应当被认为是正当理由: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