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和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体现了更加严厉地惩治贪腐的立法精神。这些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反贪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认真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做好反贪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就这方面的问题从司法实践层面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思考。(一)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提高了启动立案程序的门槛。刑九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四档固定数额标准”修改为“三档弹性区间+情节”标准,《解释》对其中的“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立案的最低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3万元,或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立案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检察机关今后可能需要掌握更多的犯罪线索才可能启动初查程序,或在确认更高的涉案金额后才立案。(二)“数额”+“情节”的二元模式以及《解释》对刑法规定的“财物”作出的适度扩张解释,加大了取证的工作量。修改后的定罪量刑标准变成了两元结构,特别是司法解释对情节的细化,意味着检察机关要对这些新增设的情节调查取证。《解释》对“财物”作出扩张解释,规定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并进一步明确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和需要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其他利益两种。“财物”含义的扩大,意味着关于赃款赃物取证工作的范围扩大,工作量必然会增加。(三)严苛行贿罪的出罪标准,短期内提高了侦破贿赂案件的难度。今后行贿减轻或免除处罚须满足“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而贿赂犯罪往往是一对一的犯罪,其证据收集往往依赖行贿人对侦查机关的配合,但刑九增加了行贿人免除刑罚的难度,可能更会加深犯罪的秘密程度,更可能导致行贿人与受贿人抱团结盟抵抗侦查,如此一来,肯定会增加侦查工作和获取犯罪证据的难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具体介绍,通过上面的了解可以知道。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增加侦查工作难度的同时,也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希望上述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对修改的内容有新的了解。
  
  
  


·未成年人强奸罪怎么判?
      未成年人强奸罪怎么判?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上总能看到强奸案件,这极大的威胁着女性朋友的生命安全。而未成年人犯强奸案件的也数不胜数,那么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盗刷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盗窃罪,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判决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定罪,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以及申诉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


·见死不救罪名具体是什么?
      一、见死不救对应什么罪名?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而且,道德范畴的事情刑法也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就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个角度与之类似还有婚前性行...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贴出招领公告,也就是为一些遗失物寻找主人。与遗失物有一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遗忘物,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财物失窃的现象。那么,遗忘物以及遗失物能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呢?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有很多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里的吸收资金有分为私募和非法集资,我国目前对这两者的界限不明,不过,对于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就属于诈骗。下面是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解释?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 刑法第一...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醉酒驾驶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 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一、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刑诉言词证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言词证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可以以人的陈述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就是将证人的描述作为整个案件的证据。证人的描述就是言辞证据。言词证据也在诉讼中占着重要的份量,那么刑诉言词证据规定有哪些呢?如何在刑诉中运用言词证据呢?为您解答。 一、刑诉言词证据规定 以人的陈述为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