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下会判离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在人们的思想已经不再那么传统,离婚变成了很常见的事情,而这其中也不乏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的。这种时候,一般需要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才行。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法官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会判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的二年冲突,适用婚姻法),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适用婚姻法),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适用婚姻法),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适用婚姻法)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感情确已破具体的情形如下: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起诉离婚想要法官判离婚的,则就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然的话,法官也是不能进行离婚判决的。不过此时,在调解的时候,有可能调解离婚。想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上述五方面分析。
  
  


·离婚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才行。而此时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也不能就此免除抚养义务,而是需要实际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实践中确定抚养费数额是大事,但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是需要确定的。那到底离婚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呢?我们...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例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的原因千千万万,但如果是因为家暴的话,那么无论如何肯定家暴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家暴申请离婚的话,只要证据充分,那么法院都会支持的。而且,施暴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作为过错方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家暴离婚财产分割例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家...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


·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如何计算?
      婚姻存续期间孩子的抚养方面已经得知,这时候很多人就开始纠结对方是不是应该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因为婚姻还在存续期间,所以总是会出现双方的争执,但其实这种情况也是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如何计算呢?婚姻存续期间可否主张抚养费,抚养费应如何计算?婚姻关系存...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了哪些
      在夫妻个人财产中,我们发现其中还包括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一般这个个人特有财产是仅仅用于个人的生活起居的,常见的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那究竟这个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了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


·起诉离婚要的手续有哪些 起诉离婚有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因为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复杂的多,因此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的,一般要是无法协议离婚才会考虑到起诉离婚。那您知道起诉离婚要的手续有哪些吗?具体包括了哪几个阶段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n...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一、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


·吸毒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提出离婚,如果一方长期吸毒,另一方可能会因为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提出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吸毒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