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一、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保险责任是相互补充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险别的承保对象有所区别。
  1、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人员(如残疾人、小孩等),却一般不包含逃票人员,非法上车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如借用人、押运人但仅包括乘坐在驾驶座内的押运人,不包含在车厢内的押运人。另外,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搭乘人员的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这些人员都是自然人。
  2、交强险的承保对象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第三人。对于“本车人员”法律并未明确界定,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势并且结合保险合同订立的目的、合同解释的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更好地保障投保人的权益来解读。而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一般认为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是第一者;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作为致害人是第二者;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时,在车下的是第三者。
   二、车上人员险赔偿范围多大
  1、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
  2、属于丢失率较高的车型,被盗。
  3、朋友坐您的车子发生意外情况。
  4、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7、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8、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不计免赔率—附加险几乎是个必保的好险种。
  交强险是车辆的基础保险,车上人员险作为交强险的一种补充,我们应该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车上人员险的赔偿范围。至于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今天,网的我们为云南的朋友整理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方法 1、现场私了...


·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给了房款之后一段时间才会实际收房,其实也就是开发商向其交房。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商品房的钥匙就行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需要注意什么?
      新手上路,经验有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大多数人都买了车险,但可能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保险了解不到位而导致无法理赔,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保险报案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帮助您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交通事故保险报案的时间 1、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 报案后保险...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交叉部分权利不同点有哪些?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交叉部分权利不同点有哪些?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


·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一、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


·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问题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问题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一,外地人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一,外地人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