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意或者团体协议,双方互相协商,最后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使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的解决争议的途径,也是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途径。协商解决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调解。调解是由劳动争议双方或法律指定的第三者介入争议,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为目的,为其提供劝说和解决的过程。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法定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做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诉讼是法院依据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判断的活动。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符,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源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的主要问题,希望对您在今后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我们认为在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要着重关心这两方面:1、要清楚知晓处理劳动争议的相关流程2、要订立正式、合法的劳动争议协商合同,用于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进行维权。如 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一、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公司辞退的话,工资没有给,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帮助。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 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 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的工程越来越多,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会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入合同之中,即使这样有时也会产生矛盾和纠纷。解决纠纷的办法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自行和解,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那么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处理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
      当代社会,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入职的话当然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一份十分重要的合同,因此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


·未成年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遭遇工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之一便是工伤鉴定结果。虽然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但现实中还是有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那么,是否存在未成年工工伤鉴定呢,未成年工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一、未成年工工伤可以鉴定吗 工伤,简...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一、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不算,欠缺合同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劳动合同中绩效工资不一定要写明。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一、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


·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最新聘任合同范文
      一般在对方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司若还需要聘用的话,那此时一般与其签订的都是聘任合同,而不再是劳动合同。这里的聘任合同是劳务协议的性质,但在合同中也应当将相关的内容约定清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这个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聘任合同范文 甲...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