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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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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以书面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但该继承案件有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者,仍应由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依法办理申报。
 
  前项应该申报遗产税之财产,已经由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申报或经国税局依规定径行核定者,不必再办理申报。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法令依据: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六十六条。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2、向法院提出为继承之表示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应于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之表示,逾期视为抛弃其继承权。
 
  应检附文件:
 
  申请书,应载明左列各款事项,并经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之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及住、居所:其在台湾地区有送达代收人者,其姓名及住、居所。
 
  为继承表示之意旨及其原因、事实。
 
  供证明或释明之证据。
 
  附属文件及其件数。
 
  管辖法院。
 
  年、月、日。
 
  被继承人死亡时之全户户籍誊本及继承系统表。
 
  符合继承人身分之证明文件。该身分证明档,需向大陆地区各该管辖之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再向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申请验证。
 
  法令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三条。
 
  3、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应检附何种档?
 
  遗产税申报书。
 
  经核准延期申报者,核准延期申报文件。
 
  被继承人除户户籍誊本及继承人户籍数据。
 
  大陆地区出具之亲属关系证明档,幷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
 
  法院准予继承核备之档。
 
  继承系统表。
 
  遗产(如土地、房屋、存款……等)及扣除项目之相关证明档。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继承台湾有关扣除之规定
 
  扣除额可适用遗产及赠与税法相关规定,如:
 
  被继承人遗有配偶者,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百万元。
 
  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十万元。其有未满二十岁者,幷得按其年龄距届满二十岁之年数,每年加扣四十万元。但亲等近者抛弃继承由次亲等卑亲属继承者,扣除之数额以抛弃继承前原得扣除之数额为限。
 
  被继承人遗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一百万元。
 
  被继承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父母如为残障福利法第三条(现为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之重度以上残障者(应检附身心障碍手册复印件),或精神卫生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之病人(应检附专科医生严重病人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每人得再加扣残障特别扣除额五百万元。
 
  被继承人遗有受其扶养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十万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满二十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二十岁之年数,每年加扣四十万元。
 
  但是继承人中抛弃继承权者,不适用前述各项规定之扣除。
 
  法令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十七条。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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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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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遗产分割的几个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 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 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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