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法律上,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房租,那么就能理所应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法律上,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房租,那么就能理所应当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实践中,如果还在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呢?此外,为了避免租赁合同纠纷,我们在签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要卖房子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方不购买,后期发生的买卖关系不能破除前期的租赁关系。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以及《合同法》对于出卖人通知的法律规范为强制性规范,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出卖房屋,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如果买受人已经善意的完成过户登记,根据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而且由于拍卖是公开市场行为,法律更加倾向于对于第三人的保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承租人的优先权为法律所明确规定,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拍卖并过户登记行为,存在法院司法裁判不确定性的风险,因此,建议办事处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后再进行拍卖。
  
  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拍卖出租的房屋的通知期间应当以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即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而不必一定限定为三个月。但是,由于合理期间的判断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当事人按照自己对于“合理期间”的理解来进行通知,必然存在法律裁判不确定性的风险,因此,建议办事处应当在拍卖之前的尽早时间通知承租人。
  
  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的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拍卖,应当在拍卖五日以前通知。
  
  二、签租赁合同应注意什么
  
  在签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形式要求,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3、不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4、明确租赁用途,出租人交付租赁物应满足约定用途的基本使用条件。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保证其所出租的房屋能正常使用的义务、维修的义务,如果您的房东拒接履行这些义务,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当然要是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的话,那么此时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品房是什么 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被告人有逃匿的行为2)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准备行为3)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违背诚信原则4)是否有根本违约行为5)是否因...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
      婚姻自由,我国的离婚率也逐渐增高。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协商,协商未果上法院诉讼,房产是财产分割的重要一个环节。很多人想知道房产分割有哪些内容。 那么,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财产首付按揭买房离婚时...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协商分割方案,其中房产的分割应该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毕竟,在很多家庭,房产还是最大的家庭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有一定的原则可以遵循的,双方应该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处理,尽量减少纠纷。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现实生活中,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十分活跃,尤其是在大城市,很多人因为有几处房产,因而选择将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出去,法律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房屋出租的事项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在我国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关于违约责任都是会进行约定的,而一旦合同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怎么计算,在合同中都是有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涉及的违约金计算,通常有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和售房者逾期交房违约两种情形: 第一,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逾期付...


·买房是人生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应充分了解
      买房是人生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应充分了解所购房产的真实性以及一些房产中介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危害,防止自己掉进陷阱。那么,购房者应该怎么选购二手房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应该怎么选购二手房 1、有无合法产权和土地使...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这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此,无论婚后生活多少年,配偶都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再确定应不应该买房子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