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注意搜集六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二、离婚中偷拍偷录的证据合法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上述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另外,应当明确,当事人所使用的有关设备必须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那些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电话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特殊监听器材,都应视为非法使用监听器材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可见,如果“私下录音”证据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的。
  
  现实中认定婚外情,单凭间接证据很难得到法庭的认同。而此时收集婚外情的证据就显得很重要,要是没有证据的支撑,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至于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各位不妨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案件数目与日俱增,在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争夺或者是探视权落实等问题成为重中之重。就会有人问,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


·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了
      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了,现在的房子也是越来越值钱了,那么如果离婚了,房子怎么办那,比如离婚房屋另一方没出钱如何分割那?您一定是很想知道的,但是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离婚房屋另一方没出钱如何分割那?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


·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
      实践中,许多夫妻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或婚后有出轨等行为而导致离婚。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一些细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许多人对于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所需证件 1、夫妻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二)抚养...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


·离婚后继父母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建立的,如果此时继子女尚小的话,其实作为继父母而是一道在抚养继子女的,也就是说此时双方之间是建立了抚养关系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之间离婚了,那此时继父母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来了解吧。 一、离婚后继父...


·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一、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从法律角度看,撤销婚姻不算离婚。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婚姻撤销的原因发生在结婚之时或者之前。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提出,而婚姻撤销...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协商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2、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协商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