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要是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能够被适用缓刑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此时虽然还是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但至少不用实际的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但具体来说适用缓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是怎样执行的
  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了吧。要是罪犯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属于不允许适用缓刑的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么当然也就无法适用缓刑。而具体缓刑是怎么执行的,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果司机醉驾会拘留多久?
      一、如果司机醉驾会拘留多久?如果司机醉驾面临的拘留时间最多是14日,特殊情况下延长一日至三日。在判决时是会通知其亲属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


·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很多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都是会认真遵守监规,并且有比较好的表现,这些情况下就有机会获得减刑或假释。但有的却在服刑期间又犯罪,那么此时具体应该如何处罚罪犯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吸食者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严明禁止公民吸食和持有毒品。为了能有效的扼制毒品交易的泛滥现象,我国从法律层面上对毒品交易等活动作出了约束,只要超出规定即按照吸食持有毒品罪论处。那么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


·触犯票据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
      触犯票据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1、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追诉期有多长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决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决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


·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
      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 为了避免司法力量的浪费,同时也显示法律的人性,对于犯罪一般都规定了追诉时效,在时效内对犯罪人进行起诉,过了时效一般不再追究犯罪人的法律责任,不同的犯罪类型追诉时效也不相同,那么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呢?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


·肇事逃逸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肯定会进行批捕
      肇事逃逸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肯定会进行批捕,关键就是时间的问题,因为这类案件的情况不同所受理的时间就会存在差异,对于犯罪人员的处理就会存在时间差,因此对于时间的问题,只有依据有关的案件进行分析才会得出具体的批捕时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相同点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相同点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相同点主要有:(1)犯罪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2)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二、职务侵占罪退赃可以免于处罚吗不可以免于处罚,职务侵占罪退赃可以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