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近来,房屋交易市场火爆,一方面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都希望在城市里站稳脚跟,房子成为他们的必需品,再者房屋涨价过快,供不应求,促成房屋成交量日益增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于其中风险认知匮乏,买方人不能识别房屋是否为债务房屋而引起不必要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在购买房屋时,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债务房屋允许转让,但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首先债务房屋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无效。其次,债务房屋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债务房屋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债务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债务存在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到债务房屋怎么处理?
   (一)购买债务房屋存在风险
  如果开发商在向消费者出售债务房屋时即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将抵押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因而其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也就是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抵押权人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开发商)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有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实现抵押权。
   (二)若开发商故意隐瞒债务房屋抵押事实,消费者可申请赔偿
  消费者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返还自己已付的购房款、房款利息、装修费用等,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针对已经有抵押权的债务房屋,若符合条件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话,此时购房者购买债务房屋协议书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进行转让的房屋,而购房者不小心买到了的话,则这样的房屋就是不能进行过户的。
  综上所述,虽说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虽说不一定无效,但是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极有可能因为债务房屋存在瑕疵而不能过户入住,在房屋上涨期间,不仅会造成时间金钱上的浪费,也会影响到家庭的购房计划。因此,在购买房屋时,可咨询当地房产律师,了解房屋交易程序和风险,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在漏洞而引起合同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拟订合同条款,或者是最后签字的时候,这都不要冲动,提前来了解一下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够避免相关的漏洞问题,保障各方正常的合作关系。 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


·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房屋拆迁的基本补偿办法之后,接下来了解的也就是对于补偿奖励的标准了,那么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奖励,应该根据房屋的面积来决定。一、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的介绍重庆市荣昌县城市房...


·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男女为结婚而买房的,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对于这样情况的房产,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那么此时该房产该如何做出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一、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1、房子...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那通常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这些与购房者的利益密切相关,要是没有注意到,则很有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一、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保申请人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担保种类。其用途可以是消费、装修、购车、留学或者创业经营等。 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


·二手房过户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属于违约,卖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2、县城; 3、建制镇(镇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