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一、民事诉讼申诉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
  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也可以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期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几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4、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二、民事诉讼申诉新证据
  1、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证据规定》第4l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证据规定》第43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4)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新的证据”的界定,《证据规定》第44条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案件审结后,您可以基于新证据的原因提起申诉。但是这个新证据的提出一定要根据法律对于新的证据的规定来提出,而基于新证据提起的申诉是要交诉讼费的,具体的情形在上面已经为您做了介绍。看到这里,相信您对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车祸退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退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若是农村的可以提供足够证明的,按从事农业生产对待;若是城镇返聘人员,按其提供的返聘合同和单位出具的...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


·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时间 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1)、伤情诊断 (2)、住院治疗 (3)、出院手续 (4)、伤残评定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6)、医疗核损。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医生对...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现在很多学校都有属于自己的校车,自己学校的学生都可以乘坐,方便安全又快捷。然而,事实上,在生活中也存在着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很多校车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超载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2017年校车超员该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一、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汽车理赔保险的技巧是什么?
      汽车理赔保险的技巧是什么? 汽车保险理赔技巧 1、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定并记好索赔...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比较复杂,但在某些情形下,某些交通事故影响较小、损失不大,可以快速处理。这种程序省时省力,不失为一个好选择。那么,出交通事故判定对方全责然后走快速处理程序的话应该怎么走?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适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情形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