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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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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义务必须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蒋先生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也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自蒋先生毕业之日起,即成为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毕业后在职一个月内,公司有义务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也有这样的案例:员工入职资料上填写的信息为在校学生,实际是成人教育或者非全日制的培训,这种情况,公司应当尽到基本审核义务,看员工的年龄、工作经历、是否缴纳过社保等基本情况,否则如果不是统招全日制学生,公司是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风险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赔...


·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未交完15年能补交吗?
      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未交完15年,可以这样补缴: 1、一次性补缴。社保未交满十五年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补缴; 2、延迟退休,继续补缴。参保人缴费未满十五年可以选择延迟退休,直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办理退休,但需要注意的是,最终只能延迟5年,在延迟退休期间,一边工作一边缴纳社保;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1、领取的条件   满足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即属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情况。   2、领取的材料   (1)需要备好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去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是...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支持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政策法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市场、资金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不仅要实...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
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工...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人,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丧葬费 主要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 2、抚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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