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是按照什么发放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尤其是不太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才能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们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二、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来决定的,同时包括丧葬补助以及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死亡的原因不同,计算的时间标准也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无劳动能力需要供养的亲属可以依照规定获取一定金额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之后新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劳动...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一、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买菜不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不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


·哪些行为构成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
      一般人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其实也就是指挪用公款罪,由于法律中规定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因此才有人称之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对于行为人挪用较大数额的公款后拒不交还的行为,法律...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以及实际减少收入的情况,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解...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间所拥有的一些福利待遇,退休之后是否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之类的问题非常的关心,那么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一、退休人...


·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停薪留职的选择也变得稀疏平常了,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职工自身方面的原因,都可以依据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流程进行职工停薪留职的办理。当然,在这个办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一定的协议。那么,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职工停...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 一、定义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目的原则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多少年有效
      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多少年有效?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没有续约但一直工作的话就一直有效,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是继续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