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不少未婚男女都会在结婚前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认为在结婚之前都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然,这样的认为是不准确的,其实只是针对一些财产才有进行公证的必要,那到底哪些财产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财产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未婚男女来讲,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毕竟办理公证也不是免费的,要是没有必要的话,其实也就不用费时间、精力、金钱办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当然,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也不影响婚姻关系的缔结。
  
  


·非法套取国家资金是什么罪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据为已的,大多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有哪些理由?
      随着经济和观念的不断发展,离婚已经不是什么很困难或者羞于启齿的事了,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来看,我国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离婚的人都很多,离婚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样的,有和平协商后的自主离婚,自然也有感情破裂了但是各种牵扯不断到必须上了法庭靠法院裁定才能离掉的婚姻,那么,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 ...


·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再婚对抚养权有影响吗?
      离婚纠纷出现后往往导致纠纷出现的原因就是抚养权的纠纷问题,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后另外一方获得探视权的同时还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但是之后用有抚养权的一方再次结婚的话,很多人就想要了解是否可以更换抚养权所属,想要得知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 再婚还会拥有孩子抚养权吗? 对方再婚并非变...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


·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及对自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清晰明了,现在离婚的情况已经上升了很多,当然对于父母双方而言在离婚后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履行,尤其要解决的就是双方子女的问题,那么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


·最新婚姻法彩礼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当代社会,结婚收取的彩礼相对旧时代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也经常发生一些彩礼纠纷,那么最新婚姻法彩礼纠纷是怎么规定的了?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就让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彩礼纠纷的相关细节吧。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意味着此时不能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去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男人有家暴行为的情况下,女方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要维权才行,虽然不一定就是离婚,但至少也要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才行。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一方家暴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多,那要是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人家...


·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幼女的概念容易混淆,也总是搞不清楚。但是,尤其是在我国刑法上,对于幼女概念的界定有着重大的作用。幼女由于其年龄、生理以及心理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区别对待,加以特殊保护。那么,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栏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将在下文中进行答疑解惑,希...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