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
  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减轻义务的组合,是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职业义务的组合。
   二、把握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
  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医疗过失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指经验水准或技术水准,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在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过失大小时,首先要以具体标准为依据,同时结合现行医疗水平、医疗机构的等级、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与其同等专业和级别的医务人员在同种情形下的注意义务、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时间和事项上的紧急因素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说来,经济、文化越发达的地区、等级越高的医疗机构、专业划分越细的专科医院,应承担越高的注意义务。
   三、把握知情权保护的限度
  尽管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都规定了患者的知情权,但对于告知内容、告知时机、告知方式、告知程度等仍较难以掌握。实践中,既有医方不履行或不充分告知义务,剥夺患者知情权或影响患者知情权正确行使的情形,也有履行告知义务不适当造成患者不利后果的情形。司法就是要在这两端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笔者认为,对是否履行或适当履行告知义务的判断,因案而异,不可一概而论。但指导思想应当明确:患者的知情权绝不同于消费者的知情权,正如英国学者米尔恩在《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中指出的,“一个病人有权知道,在医生看来,他的病已入膏肓。
  但是,他并非必须行使这一权利,坚持知道最坏的情况。他的医生有义务不欺骗他,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必须向病人透露其或许不想知道的可怕消息。在履行这一义务时,应该铭记礼貌和行善原则的要求”。在对患者知情权保护的尺度上,应将实际损害后果和直接因果关系作为赔偿的基础,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宜宽不宜严。
  准确把握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我们判断医疗过失的重要指标,首先我们要掌握医疗过失的内涵,其次要把握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最后医生要把握知情权保护的限度。在医患事故如此频繁发生的当下,只有准确的把握好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患者和医生双方的权利。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交通事故主张赔偿有误工费,交通费,残疾人赔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住院就医后,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医药费等费用。有时候,受害者家属会碰上老赖,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赔偿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应该无路可走,那么,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罪的认定也很难,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非法行医渎职犯罪...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犯法吗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犯法吗?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2、可以自己先垫付。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且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先由承保的保险...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从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个是医疗费,...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


·医疗纠纷再次起诉起诉状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再次起诉起诉状该怎么写? 发生医疗纠纷的话,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信誉是会严重受损的,所以说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并不希望医疗纠纷的出现,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大部分人会选择与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私下和解了事,当然也有人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医疗纠纷再次起诉起诉状该怎么写...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一、发生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需要医学知识的辅助,所以大多依赖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医疗事故鉴定是以医学会为依托,由各类医院派出的各类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组成医...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相信在生活当中,您对于医疗事故所带来的恶劣影响都有见到过。其实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以法律为基础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患者或者院方首先要做的是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不过现在医疗事故并不是特别的常见,所以多数患者都对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