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如何区分责任?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诊疗阶段常见的医方违规行为:
  (1) 未详细询问病史及必要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2) 未对检验提示的异常情况作病因鉴别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3) 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未予留院观察的;
  (4) 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会诊的,或会诊未及时进行的;
  (5) 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
  (6) 用药不当: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使用说明书或临床用药原则;滥用抗生素;违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7) 麻醉不当:如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麻醉方式选择不当的;麻醉苏醒期治疗、护理不当的;
  (8) 手术不当:如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时机掌握不当,手术违反相应手术操作规程,并发症的防范与处置不当等;
  (9) 术后治疗、护理不当;
  (10) 使用实验性药物或诊疗方法,没有依法充分说明风险、履行告知义务的;
  (11) 病危患者的急救不符合急救原则的。
   2、 病历记载中院方常见的违规行为:
  (1) 病历不完整,存在隐匿或销毁可能的
  (2) 病历存在伪造、篡改可能的;
  (3) 重要病历记载与事实不符的,或记载内容相互矛盾的;
  (4) 告知内容没有书面记录的;
  (5) 非经治医生、护士书写或无签名的;
  (6) 影像资料记载的姓名、摄像时间与患者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7) 病理送检申请单、病理切片、检验报告互相矛盾的。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常见的违规行为有:
  (1) 医疗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执业的;这个在民营医院很常见,患者一定要留意;
  (2) 医务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建议患者重要点留心口腔、整形、美容等机构;
  (3) 对急诊患者、病危患者存在拒绝诊治或延误诊治的;
  (4) 对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拒绝转院,或转院不符合规范的;
  (5) 存在过度检查的;
  (6) 存在不当的使用药物或医疗器械的。
  (7)侵犯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知情同意权并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比如曾有医生把沌河;
  (8) 院方存在医疗管理上的缺陷:例如各科室协调障碍导致延误诊治等。
   4、责任的区分:
  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错行为所占比重(医疗过失参与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司法实践中,医疗过失行为参与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鉴定结论为医方负完全责任,法院会判决医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鉴定为主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70%以上的赔偿;鉴定为次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上的赔偿责任;鉴定为轻微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下的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患者可以从 诊疗阶段和病历等方面寻找理由。可能每个医疗过错的案例的情况都不一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程度的医疗过错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若患者发现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4、面部轻度毁容;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将普通门诊服务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如遇到病情严重、不能治疗的病例再及时转向二、三级医院,而在疾病康复阶段则再...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举证情况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


·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在医疗保险体系方面的建设也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上海的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而年龄较小的儿童可以缴纳上海城镇居民保险。中小学生因看病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以进行适当的报销。那么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下广大上海市民。 一、上海城镇医保适...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措施 一、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面为您介绍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请您阅读 一、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


·医院注册资本与出资额的区别是什么?
      医院注册资本与出资额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院注册资本与出资额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就是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